关于开展“发现闽科心灵之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2 点击数:

科委学201826

 

关于开展“发现闽科心灵之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专业:

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发现闽科心灵之美”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一)预赛

内容:摄影作品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决赛;

时间2018年5月2519:00-21:00

地点:康美校区菲华楼C101

参加对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全体学生

(二)决赛

内容:创作者对作品的创作意图进行介绍、答辩,由评委现场评分,以最终得分评定优秀摄影作品。

时间:2018年5月3015:00-17:30


地点:康美校区菲华楼C101

(三)优秀作品展

内容:将获奖的优秀摄影作品打印,并包括作品介绍,并在学院进行展览。

时间:2018年6月1-6

地点:旧社区门口(康美)、食堂门口(美林)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摄影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热情活泼,反映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取景必须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校园内,作品可以为人文风景和自然风景,充分展现我院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时代气息。

(二)作品形式及要求

1、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参赛作品均须作者原创,一旦发现严重抄袭现象,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为电子档,作品大小不可超过5M,像素不得低于800万,需附100-200字简单介绍作品;

3、参赛作品仅接受数码照片(含手机拍摄),格式要求为JPEG。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要求为3-6张。

(三)作品其他要求

1、作品以“年级+专业+创作者+作品名称”的形式统一命名;

2、摄影作品的名称、作品说明(100-200字)、作者姓名、年级专业、联系方式(电话、QQ),请选手另附word文档与摄影作品一起新建文件夹(命名方式同作品)上交各系

(四)报送作品数量

计算机科学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生命科学与化学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光电信息科学系至少选送2幅作品,经济管理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外语系至少选送2幅作品,人文艺术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土木工程系至少选送2幅作品。

三、报名方式

1.各选手将作品文件夹(包含摄影作品及介绍文档)上交各系

2.由各系将参赛作品以年级+专业+创作者+作品名称命名,所有参赛作品放置在以系别命名的文件里,并采用压缩包形式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发送至邮箱354125065@qq.com,邮件内应附上各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作品晋级决赛的创作者,于5月31日前将创作作品打印成品,送至心理导航部办公室学生社区1#二层

联系人:潘天恒,联系方式:13328599177。

四、评分依据:

1、主题形式:准确表达主题内容、寓意,能引起欣赏者一定共鸣。(20%)

2、创意程度:构图较完美,和谐。作品有明显的视觉美。(20%)

3、画面效果:色彩鲜艳饱和丰满,有较强的感染力。(20%

4、对焦、曝光:对焦清晰,曝光正确。(10%)

5、主题阐述:阐述与主题相关的照片背后的故事。30%

五、评选表彰

本次活动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承办。预赛由各系按要求选送作品,按选送作品数40%进入决赛。本次大赛最终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予以表彰。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8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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