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8 点击数:

师大闽科  学工〔201188

关于做好国庆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辅导员:

今年国庆假期为101107日,假期比较长,也比较集中,为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国庆假期,现将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的学生安全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教育到位、措施有力。要认真研究布置假期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发现、捕捉苗头性、前瞻性、预警性的信息,迅速收集和上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2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各年级、班级要在放假前召开会议,结合案例着重对学生尤其是新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治安安全以及防范自然灾害、防恐怖袭击等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反复教育学生,不要私自到江河游泳,不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不赌博酗酒,不要购买不卫

生的“三无”食品,避免出现学生伤害事件。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国庆假期。

3要丰富学生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在国庆期间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但要在校内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尤其要通过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让新生过好来校的第一次节日,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新生班集体建设。   

4要加强国庆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辅导员对离校学生要办好请假手续;对留校学生要登记造册,并采取周密的措施,加强学生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学生个人请销假制度和夜间查房登记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要及时掌握节日后学生返校情况。各辅导员要于93017:时和10822时之前分别将留校学生数和返校报到学生数报送学工部(值班电话:0595-26909055)。

5、节日期间,全体辅导员原则上不放假,必须始终保持通讯畅通,保证能够在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辅导员要把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及时联系沟通。学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595-26909055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1922

主题词:国庆假期  学生工作  通知

主送:全体辅导员

抄送:院领导  各系部室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19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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