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闽科 团[2012]06号
关于评选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进取,健康成长成才,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院学生(考虑到申报下一年度上级“自强之星”评选的需要,主要评选对象为2009、2010和2011三个年级的学生,2008级有突出事迹者也可参评)
二、参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集体,热心公益,乐观向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记录;
2.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出异常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各科无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列;
4.2012年3月1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各类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各年级专业推荐(3月24日—3月29日)。各年级专业团支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经年级专业辅导员同意后,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宁缺毋滥,并提交以下材料:
(1)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并另附候选人近期生活照一张。
(2)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内含《自强故事》(3000字以内)、《自强宣言》(100字以内)、《好友印象》(不少于5条)。事迹材料必须通过专业辅导员签字确认。事迹材料的统一标题是:×××同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事迹材料。
(3)各年级专业候选人书面材料请于3月29日(周四)晚上7点前交至负责各个年级专业的团委组织部干事(逾时作废),团委组织部将把候选人的资料统一汇总并交至学院学工部、团委、学生会;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事迹材料、数码生活照片(电子版1张)等材料压缩成一份压缩包,发送到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mnkjxytwzzb@yahoo.cn,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 **年级**专业***自强之星评选材料”。联系方式:院团委组织部沈凯云:13655974783 。
2.网络投票。院学生会将候选学生事迹等资料公布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会的微博上,由全院学生进行网络微博投票。本次投票系统正式启动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投票须知将在微博投票页中公布。取微博投票中得票数为前二十名的候选人为我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人选。
3.在学院公布评选结果(4月9日—13日)。提名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人推荐表》一式两份,由院学工部、团委、学生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自强之星”提名人进行审核并评选出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一届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获得此项荣誉的学生予以发文表彰。向校团委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将从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四、评选名额
本次院级评选最终将评出院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
五、评选要求
1.各年级专业要将结合本年级专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本年级专业学生中“自强之星”的典型,并将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2.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第一届 自强之星 评选 通知 |
主送: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报送:学院领导
抄送:全体辅导员 |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团委 2012年3月1日印发 |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
候选人推荐表
系 专业 级 班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电子版打印后
黏贴) |
担任职务 |
|
联系方式 |
|
E-mail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籍贯 |
|
自强事迹简介 |
(要求800字以内,以大学阶段为主) |
团支部意见 |
辅导员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签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备注:如单页不足,可A4纸双面制作。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一届
“自强之星”提名人推荐表
系 专业 级 班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民族 |
|
入团(党)时间 |
|
职务 |
|
自 强 事 迹 |
(可另外附A4纸材料) |
工 作 情 况 |
|
团支部意见 |
辅导员意见 |
院学生会意见 |
签名: |
签章: |
(盖章) |
院团委意见 |
院学工部意见 |
学院党委审批意见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
|
|
|
|
|
|
|
注:此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评审委员会存档,一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