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8号,可登录学工部树人在线网站详阅)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福州市100名,厦门市45名,漳州市95名,泉州市95名,莆田市55名,三明市100名,南平市100名,龙岩市95名,宁德市10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予以倾斜。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我校(含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本省生源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含预科起点、专升本)、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6)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
三、选聘工作安排
1.报名(2014年11月20日8:00—12月10日24:00)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 “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申请表中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填写“张立”,联系电话和传真填写“0591-22867241”。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2.资格审核(2014年12月11日—12月31日)
学校对报名大学生村官的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后,由省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名单将在学工处网站公示三天。
3.缴交报名费(2015年1月5日前)
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5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缴费后学校方可打印准考证。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对象,毕业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学工部审核汇总后,将名单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报名费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
4.学院报送材料(2015年1月6日)
确定参加考试的推荐人选,请各学院于1月6日下午4:3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校学工部就业办。
5.发放准考证(2015年1月9日)
学校集中下载打印准考证,加盖学工部印章后发放,留下存根。学院到学工部就业办领取准考证,提醒毕业生于2015年1月25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6.学校报送材料(2015年1月13日)
学校将《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到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