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勤工助学的管理,增强勤工助学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勤工助学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守则。
一、勤工助学人员的基本要求
1、从点滴做起,厉行节约,共建节约型校园;
2、有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认真负责的精神;
3、按时到岗,合理统筹安排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明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的实践经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勤工助学效果。
二、保洁类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公共场所(草坪、空地)卫生:应做到每天早晚清扫两次,保持整洁干净。草坪无纸屑、果皮、烟蒂、包装袋、快餐盒、散落的枯枝败叶等垃圾。道路两旁无积土、杂草、路面无堆积物。
2、教室卫生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门要求清洁无尘,无污迹(包括门框窗)。窗户要求玻璃清洁明亮无污,框窗要求无灰尘、蛛丝。桌椅要求摆放整齐,干净无尘,抽屉无纸屑。黑板要求黑板干净,粉笔槽无尘。讲台桌要求干净无尘,桌内抽屉东西摆放整齐,桌下不得乱放东西。墙壁要求无印记。地板要求无积水,无沙尘,无杂物。天花板要求无蛛丝。走道要求干净无杂物。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内无垃圾。
3、宿舍楼和教学楼走廊、楼梯要每天两小扫、每两周一大扫:走廊要清理天花板和窗户的蜘蛛丝以及地板垃圾,檫洗消防拴或报箱;楼梯要清理台阶上灰尘、垃圾,扶手的灰尘以及墙壁的蜘蛛丝。
4、教学楼卫生间要做到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东西摆放整齐,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地面无积水。
5、所有岗位早、晚都要到指定的地点签到,若无正当的原因缺到3次者则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6、其它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参照本守则相关条款执行
三、岗位考核
各个岗位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现无故缺席达3次者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并报学生工作部进行教育。各岗位由直接监管小组进行监督考核,依据每月的评分结果给予评定工作量等级。学院依据工作量来发放当月报酬。
当月平均分在90分以上者工作量评定为优秀,80-89分者工作量评定为良好,60-79分者工作量评定为合格,59分以下者工作量评定为不合格。
工作量评定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当月报酬 |
岗位标准+30元 |
岗位标准
+20元 |
岗位标准 |
取消勤工
助学资格 |
注:所有保洁类岗位均实行岗位包干区责任制,岗位人员有责任服从突击打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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