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委学〔2018〕26号
关于开展“发现闽科心灵之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专业:
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发现闽科心灵之美”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一)预赛
内容:摄影作品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决赛;
时间:2018年5月25日19:00-21:00
地点:康美校区菲华楼C101
参加对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全体学生
(二)决赛
内容:创作者对作品的创作意图进行介绍、答辩,由评委现场评分,以最终得分评定优秀摄影作品。
时间:2018年5月30日15:00-17:30
地点:康美校区菲华楼C101
(三)优秀作品展
内容:将获奖的优秀摄影作品打印,并包括作品介绍,并在学院进行展览。
时间:2018年6月1-6日
地点:旧社区门口(康美)、食堂门口(美林)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摄影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热情活泼,反映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取景必须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校园内,作品可以为人文风景和自然风景,充分展现我院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时代气息。
(二)作品形式及要求
1、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参赛作品均须作者原创,一旦发现严重抄袭现象,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为电子档,作品大小不可超过5M,像素不得低于800万,需附100-200字简单介绍作品;
3、参赛作品仅接受数码照片(含手机拍摄),格式要求为JPEG。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要求为3-6张。
(三)作品其他要求
1、作品以“年级+专业+创作者+作品名称”的形式统一命名;
2、摄影作品的名称、作品说明(100-200字)、作者姓名、年级专业、联系方式(电话、QQ),请选手另附word文档与摄影作品一起新建文件夹(命名方式同作品)上交各系。
(四)报送作品数量。
计算机科学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生命科学与化学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光电信息科学系至少选送2幅作品,经济管理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外语系至少选送2幅作品,人文艺术系至少选送6幅作品,土木工程系至少选送2幅作品。
三、报名方式
1.各选手将作品文件夹(包含摄影作品及介绍文档)上交各系;
2.由各系将参赛作品以“年级+专业+创作者+作品名称”命名,所有参赛作品放置在以系别命名的文件里,并采用压缩包形式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发送至邮箱354125065@qq.com,邮件内应附上各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作品晋级决赛的创作者,于5月31日前将创作作品打印成品,送至心理导航部办公室(学生社区1#二层)。
联系人:潘天恒,联系方式:13328599177。
四、评分依据:
1、主题形式:准确表达主题内容、寓意,能引起欣赏者一定共鸣。(20%)
2、创意程度:构图较完美,和谐。作品有明显的视觉美。(20%)
3、画面效果:色彩鲜艳饱和丰满,有较强的感染力。(20%)
4、对焦、曝光:对焦清晰,曝光正确。(10%)
5、主题阐述:阐述与主题相关的照片背后的故事。(30%)
五、评选表彰
本次活动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承办。预赛由各系按要求选送作品,按选送作品数40%进入决赛。本次大赛最终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予以表彰。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