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5-12 点击数:

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08级辅导员:

为了表彰大学期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毕业生,现将我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出现重修或补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级以上“五四青年奖章”、“新长征突击手”、“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省级专业类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二等(或银)奖以上;或获得全国专业类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三等(或铜)奖以上;或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在不同学年2次获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之一;②获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之一,并获得3次院学生奖学金;③获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之一,并获2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下同)院学生奖学金;④获4次二等以上院学生奖学金。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福建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学生。

4.在校期间有其他特别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的个别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并审定,可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14446,班级进行推荐、组织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247410,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专业内公示3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公示上应注明学生反映意见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3415前,各专业将《审批表》、《名单》和《一览表》(A4版面)报学工部温良卿老师处。

4.根据第(二)款第3条推荐的候选人,由各专业另行递交名单,待到岗后另行发文表彰。根据第(二)款第4条推荐的候选人,由各专业另行提交每人一份的报告,说明确定人选的详细理由,并由学院领导审定。

5.优秀毕业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纪律处分,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则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6.各专业要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教育、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表彰。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由学生部负责解释。

2.如与学生手册有出入的,则以学生手册为准;

3.学生的各类奖励或荣誉截止时间为2012415(以正式的文件时间为准)。

4.《审批表》、《名单》和《一览表》在群共享下载。

5.报送《名单》、《一览表》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通过E-mail发送到262047387qq.com标题为“**专业报送2012届优秀毕业生材料”。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一览表

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rar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评选  优秀毕业生  通知

主送:全体辅导员

抄送:院领导  各系部室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13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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