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0-22 点击数:

关于2011-2012学年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2-10-22

各专业:

为加强校风学风基础建设,促使各班级之间形成相互学习、相互竞赛的良好风气,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意识,学院决定对普通本科班级进行班风学风建设评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及学生代表参加的班风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1、负责对全院班风学风建设评估的组织领导和对具体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

2、负责制定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

3、负责学院“班风学风优良班” 和“班风学风特优班”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评定;

4、负责“班风学风优良班”、“班风学风特优班”的表彰和奖励工作。

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学工部办公室。

二、评选指标体系

根据对班级班风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学院决定从学习风气、素质拓展、组织纪律、教室宿舍文明四个方面对班级进行班风学风评估。(四个方面的具体指标和要求详见《学生手册< 班风学风建设评选实施细则>》)

三、评选时间、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时间:201211

(二)评选对象2009级、2010级、2011级班级。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的比例高。全班同学积极支持、参与、宣传和促进我院的各项工作;班级学风、考风好;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的平均值在2.0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在同年级同专业处于前列;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学期末卫生总评中成绩名列前茅。

(三)“班风学风优良班”评选条件:各评估项总分列学院前25%(含),且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事件的班级。但同时期、同等级计算机和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低于全院平均通过率的班级不能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

(四)“班风学风特优班”的评选在“班风学风优良班”评选的基础上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其申报条件为:班风学风建设评估名列学院前10%的班级或连续两次被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的班级,并且在评比期间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五)评选程序:由符合上述条件的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辅导员推荐,报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必须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评选名额:先进班集体8个,班风学风优良班7个,班风学风特优班3个。

四、表彰和奖励

(一)先进班集体

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给予全院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二)班风学风优良班

1.凡被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的班级给予全院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2.连续两次被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三)班风学风特优班

凡被评为“班风学风特优班”的班级给予全院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当学年可增加2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优良班、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 邮编:362332 版权所有 ©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闽ICP备0502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