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确保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7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核对工作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后(新生入学后),各专业要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于9月18日之前派专人统一收齐(将省外学生另外整理出来)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回执”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确认(注:①省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登录系统进行确认且有时间限制,务必及时收集以便做好确认工作②《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中的学校基本信息一栏为学校账户信息非学生个人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账号:3500165630705251166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安支行,行号:105397300816),以确保生源地信用贷款及时转入我院。
2013级新生报到后,应继续加强诚信教育和贷后跟踪管理,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贷款求学意识和如期还款意识,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二、及时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开学后,在校老生辅导员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重新认定,新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新生入学后,新生辅导员要通过调查、走访学生宿舍、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第一手资料;要深入到学生中,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与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经济来源状况(包括现有家庭人数、职业和收入情况等),掌握他们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成立班级或者专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按照认定标准,遵循“个人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推荐→学工部审核公示→学院复核→学院建档→动态管理”的程序,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做好分类资助打下扎实的基础。
认定结束后,各专业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电子版于9月26日下午17:00点之前发送至244713541qq.com邮箱,并同时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