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核对和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09 点击数: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核对和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4年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核对工作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后,各新生专业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核对和回执确认工作,于918日之前派专人统一收齐贷款学生回执确认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确认。此次回执确认,数量多、时间紧,务必及时收集,以确保生源地信用贷款及时转入我院。

(注:①是国家开发银行(省外)的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农信社、农商银行的提交《高校确认告知书》,中国农业银行的提交《申请证明》;②学校账户信息非学生个人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账号:3500165630705251166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安支行,行号:105397300816

2014级新生报到后,应继续加强诚信教育和贷后跟踪管理,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贷款求学意识和如期还款意识,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二、及时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开学后,在校老生辅导员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重新认定,新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新生入学后,新生辅导员要通过调查、走访学生宿舍、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第一手资料;要深入到学生中,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与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经济来源状况(包括现有家庭人数、职业和收入情况等),掌握他们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成立班级或者专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按照认定标准,遵循“个人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推荐→学工部审核公示→学院复核→学院建档→动态管理”的程序,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做好分类资助打下扎实的基础。

认定结束后,各专业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电子版于925日下午17:00点之前发送至244713541@qq.com邮箱,并同时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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