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3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 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 [2017] 4号)的精神,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决定举办2017年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时间

20173月~20175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需为我院在校生;团队尚未完成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院在校生或者我院毕业5年以内(2012年之后毕业的学生)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7520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实践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7328日至201751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1)及项目商业计划书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2015级计本梁道远同学, 邮箱:liangdaoyuan6698@163.com .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扫描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照片,团队成员合照,公司产品及公司场景图。

    2.校内赛事(2017328-2017510日)校内赛事分为创业商业计划书初审、创业项目辅导提升、项目路演答辩三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院官网公布。大赛评审组由校内导师,校外企业创业家,学术专家等组成。

   (1)初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计划书评审,确定入决赛团队(35强,其中创意组20个,实践组15个).

   (2)辅导: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的队伍进行分组辅导提升。

   (3)决赛:入围决赛团队准备路演陈述和答辩,若有团队放弃,则顺延下一个团队入围。通过决赛答辩决出大赛获奖团队。

    4.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奖学金。

六、配套政策

    1.进入院决赛的35个项目,优先推荐为我院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创业实践项目。

    2.依托本次大赛优秀项目,进入决赛的项目将免评审优先入驻康美校区筑梦空间大学生创业园。

    3.本次大赛获奖项目中符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闽政办[2011]175号)扶持政策的,将优先推荐申请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或“创业之星”项目

七、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比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充分展现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院蔚然成风。

学院将对入围省赛、国赛的项目,分别给予指导老师一定经费支持, 同时,根据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奖励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奖励。毕业五年之内每一项目的推荐老师学院将给予一定补贴。

八、工作要求:
   1
、所有书面材料均用word文档制作。
   2
、所有参赛团队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3
、所有参赛团队均需准确、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内容虚假等将不被接纳,由此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将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5
、本次活动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章宫          联系电话:15860363987

 陈少明                    15980460527

附件: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732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 邮编:362332 版权所有 ©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闽ICP备0502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