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5学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20 点击数:

闽师委综〔2011〕18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5学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并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本单位今后五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学校党委将适时对全校发展党员工作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4月4日

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5学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握我校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以培养教育为主线,以提升质量为重点,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解决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我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目标

2005年以来,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员比例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五年来,全校共发展党员12065人,学生党员比例由10.36%提高至14.79%,其中研究生党员比例由41.8%提高至54.52%,本科生党员比例由8.5%提高至12.98%。

今后五年,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近几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找准薄弱环节,突破工作难点,提高工作水平。要逐步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点抓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中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大低年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强化预备党员考察和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努力实现大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结合我校实际,2010-2015年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适当提高党员比例。到2015年6月,全校在职教职工党员比例由2010年的43.89%达到52%;大学生党员比例达到一个合理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党员比例

 

学生党员

总体比例

研究生

党员比例

本科生

党员比例

专科生

党员比例

2010

2015

2010

2015

2010

2015

2010

2015

 

(不含独立学院)

18.36%

24%

54.52%

63%

14.11%

21%

4.43%

7%

文科学院

23.53%

26%

55.09%

64%

16.81%

23%

/

/

理工科学院

19.70%

24%

54%

62%

15.95%

21%

/

/

体艺科学院

18.73%

24%

53.72%

62%

13.29%

21%

/

/

福清分校

12.45%

20%

/

/

12.45%

20%

/

/

独立学院

10.92%

18%

/

/

10.92%

18%

/

/

2.进一步发展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申请人队伍中来到2015年6月,大学生入党申请人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

3.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节奏,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一年级早培养,二、三年级重发展,四年级重教育,形成合理的大学生党员队伍梯度。博士、硕士研究生条件一旦成熟即应积极发展,及时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本专科学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工作重心要前移,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到2015年6月,一、二年级大学生党员占大学生党员总数的25%。

4.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班级党支部建设。不断优化学生党支部设置,每个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在2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30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工作,学生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到2015年6月,本科生高年级班级建立党支部的比例达到80%以上。

5. 进一步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中的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尤其是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入党,教职工党员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到2015年6月,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人数要有明显增加。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总结,合理规划,切实保证工作目标的稳步实现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按照 “一年级加强培养,力求突破;二、三年级加大力度,重点发展;四年级严格把关,慎重发展”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今后五年发展党员工作。本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均为宏观控制指标,各分党委(党总支)应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提出本级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目标,并抓好各年度、各年级、各群体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学生党员比例偏高的单位,要适当控制发展节奏,学生党员比例偏低的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大发展力度。在今后五年中,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断积累总结先进经验。尚有专科培养任务的学院和独立学院要通过健全基层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规模。

(二)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

1.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青年教师、研究生、本专科生等不同的培养教育对象,完善教育内容,改革教育方法,丰富教育载体,不断增强培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两级党校作用,探索和构建网上培训平台,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和途径,有效提高培训质量。

2.加强发展党员的过程管理。建立从新生入学到毕业生离校,全过程一以贯之的教育培养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模式。重视加强对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军训、团组织生活、个别谈心和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向大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大学生政治热情,启发大学生主动提出入党申请。认真做好与高中阶段学生党建工作的衔接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对表现好、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经党支部讨论,可确定或继续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高中阶段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加强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工作,克服对新党员放松教育、疏于管理的现象,围绕入党宣誓仪式、定期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活动,促进预备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升。

(三)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正确处理发展党员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注意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成绩、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群众民主评议和团组织推荐意见加以综合考察,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和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保持发展工作的严肃性,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缺乏责任意识,把关不严或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失误的,坚决追究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党组织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持续推动党务和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党务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特别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各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2.着力加强党委组织员和党务秘书队伍建设。要不断提高其从事党务工作的能力,并从政治上、工作上和待遇上给予关心。稳步推进兼职组织员制度。到2015年,已建立党委的学院应至少配备1名组织员。要加强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新任的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业务培训。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领导机制。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为全校党员发展工作提供制度保证。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人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调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贯彻落实和广大党员广泛参与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切实把我校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明确工作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形成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专兼职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党支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纳入对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3.强化督促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定期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汇报,适时对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队伍结构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党委、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所属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定期督查, 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 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主题词: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规划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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