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委学〔2016〕38号
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辅导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李彬源
副组长:林树生、刘键、庄天怀
组 员:学工部、团委相关人员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二、参赛人员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全体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时间地点
拟于2016年10月下旬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康美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比赛流程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比赛流程可参照教育部“全国复赛、决赛参考比赛项目”(见附件1)即:笔试、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谈心谈话等五个环节开展。)
1.初赛:主题班会、笔试等环节。
2.复赛:侧重案例分析环节。
3.决赛:根据初赛、复赛两者相加总成绩按前10名,选拔人员参加学院决赛。侧重主题演讲、谈心谈话等环节。
五、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在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学院一等奖获得者将推选参加第六届福建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四、工作要求
1.各辅导员必须把组织参与职业能力大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过程,引导自身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岗位要求,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请各参赛辅导员于10月10日前,将参赛人员的《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可在学生工作交流群群共享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主题班会视频光盘(限时10分钟,视频制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送交学工部秘书张丽娜处;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16749822@qq.com。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辅导员,视为主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交主题班会视频光盘的,则此项不得分。
五、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15059767975
邮箱:316749822@qq.com
附件1. 教育部“全国复赛、决赛参考比赛项目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评分标准与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