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教育指导中心职责
1.负责做好学工部(处)制订和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工部(处)公章管理,各项文件审核盖章及相关通知文件的文号管理工作。
3.负责学工部(处)信息宣传工作,编写部门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材料,并报送校领导和有关部门。
4.负责学工部(处)官方网站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5.建立健全全校学生数据信息库,准确、迅速了解学生各项信息,做好全校在校学生信息库的数据管理工作,学期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6.做好学生在学证明出具、出国审批办理、学籍异动审核、证件遗失补办等工作。
7.配合做好易班网的建设、管理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负责学生活动经费、党务与思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经费卡保管,完成类别内相关经费报销、登记工作。
9.负责辅导员周末值班、节假日值班和暑期值班等安排工作与信息反馈。
10.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定和完善《辅导员工作职责》、《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反馈、学生评议、评优评先工作。
11.负责定期组织开展辅导员培训工作,协助做好部门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工作的选聘工作。
12.组织做好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各项工作。
13.组织做好学工部(处)辅导员各项教育学习、课题研究、论文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14.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做好班主任选聘工作、班主任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反馈工作。
15.负责学工部(处)对外联络,对接福建省高校思政研究会,协助完成会员单位相关工作事务;对接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学生处,协助相关学生数据、文件,辅导员数据、文件等的上报;对外对接各级单位的辅导员相关培训、相关辅导员系统的维护及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协助发布或转发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活动通知,并做好相关数据材料的审核与收集上报工作。
16.负责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17.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的措施制定、宣传教育及实施。
18.配合武装部做好学校征兵入伍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地区征兵入伍相关政策,配合发布本校的征兵入伍工作制度文件;配合做好征兵入伍学生信息整理、报送。
19.负责毕业典礼、新生迎新和毕业生离校等学生工作中重大活动的组织。
20.组织做好新生体检、毕业生体检、新生入学教育等相关工作。
21.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和“一站式”学生社区党支部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大学生党员学生社区实践中心工作指导和教育管理。
(二)学生安全管理中心职责
1.制定、修改和落实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和学生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协助落实违纪学生的申诉及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补考、违纪(考试违纪、作弊和行政违纪)等情况的统计及通报工作。
3.配合教务处抓好学风、考风、校风建设。
4.协助后勤处、保卫部等部门共同做好学生社区安全稳定、宿舍卫生等工作。
5.定期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6.学生宿舍夜间查房数据信息汇总、抽查,晚归学生数据信息收集整理汇报,实时通报,并做好相关销名工作。
7.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与管理工作。
8.负责新生的住宿安排、学生宿舍的调整和学生退宿安排等工作。
9.定期组织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和学生宿舍违规违纪情况,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10.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11.指导学生部门校生劳部,做好学生宿舍卫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工作机制。
12.做好《学生手册》修订相关工作。
(三)学生发展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相关规定。
2.做好每年学生奖、助、勤、贷、补的申报、审核、发放和统计工作;学生奖、助、勤、贷、补等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
4.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项目名额分配、审核、评选、发放及系统上报等工作。
5.做好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5.负责服兵役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资助工作的审核、发放与上报工作。
6.指导勤工助学中心等学生团体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
7.做好寒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车票申报管理及发放工作。
8.做好每年学生奖助勤贷补相关国家级系统、省级系统的信息上传、系统维护工作。
9.负责对接福建省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各项数据、文字材料等。
10.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初审、学生到校确认和相关贷后管理。
11.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协调、岗位设置、管理考核、劳务费发放等工作。
12.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团体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
13.修订和完善学校各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公示、证书的印制、发放工作和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4.制定学年、学期学生学费催缴方案,完成学费催缴工作和定期汇总上报催缴情况。
15.配合财务处,协助学费缓交、学费催缴等相关工作,学费多缴退款、退费等。
16.做好校方责任险、学生商业保险的投保,并做好理赔咨询等服务。
17.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接上级医保中心与医保专员,做好理赔咨询等服务。
18.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商业保险、校方责任险的办理和理赔指导工作。
19.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信息网络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20.负责学生的发展性资助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
1.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技能,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4.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人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5.负责建立和完善“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三级工作网络机制。
6.负责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网站,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7.开展面向全校辅导员、学生干部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
8.对需要危机干预的学生及父母进行心理辅导。
9.结合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并为学校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
10.组织安排与其它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
(五)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和申报使用。
2.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审核及汇总工作。包括毕业生生源报送、就业协议书等就业材料的审核、就业登记、数据采集、就业率统计、数据存疑和异常数据处理核查等工作。
3.做好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4.负责离校待就业具体工作(系统及跟踪服务),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反馈毕业生就业情况。
5.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和交寄,做好档案去向的查询工作;对已毕业学生进行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对未认领毕业生档案进行归档保管。
6.负责就业监测工作。包括落实就业数据统计、上报,验证就业信息,就业信息自查自纠总结及反馈等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形势调研及报告汇总,并上报省厅。
8.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公文收发、出文、整理及归档工作。
9.负责就业创业各项会务工作,做好工作相关会议记录。
10.负责制作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把关及审核工作。
11.负责就业协议书的印制、发放、补领和填写盖章工作,处理违约事宜,指导毕业生办理签约等各项就业手续。
12.负责“选调生”报名、审核、校内选拔考试、后续省委组织部规划办入校考核工作。
13.负责“三支一扶”等项目及基层就业工作。
14.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章盖章及管理工作。
15.负责毕业生生源统计工作,全面了解毕业生生源情况,分析不同地区、院系、专业的生源特点。
16.负责毕业生就业意向统计分析工作。
17.负责学工处各中心年度档案归档工作。
18.负责草拟并报送就业工作对外新闻稿及校内部门相关信息报送,做好就业宣传栏的更新工作。
19.负责未认领档案及内部资产管理等工作。
20.负责就业网站的更新管理,包括邮箱、就业信息网等。负责收集与毕业生专业相关的招聘信息及就业政策和通知,审核整理并发布到就业信息网;负责网站后期维护,根据平时工作需求对系统进一步完善。
21.负责组织各类校园招聘会(校园大中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做好就业推荐工作,负责与各省、市(州)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和有关用人单位加强联系、协调沟通,建立并完善企业信息资源库;并对企业的招聘情况进行后续跟踪;配合各部门做好就业招聘各项工作。
22.负责毕业生信息导航的制作工作。
23.负责就业帮扶工作,做好省市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双困生求职补贴的具体工作。
24.做好与各省、市(州)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和有关用人单位加强联系、协调沟通,建立并完善企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充分挖掘就业潜力,开拓就业市场。
25.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6.负责编写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27.负责毕业生、用人单位就业创业工作满意度调查。
28.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
29.负责毕业生求职交通补贴发放工作。
30.负责学校就业指导及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
31.负责组织与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六)招生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历年招生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各省级招生办审核;认真做好有关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系统核对及报送工作。
2.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各类招生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招生相关文件及资料、录取材料、新生材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4.协助教务处提出新增专业申报和现有专业改造的方案。
5.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根据省高招办提供的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数据操作和整理,配合各省高招办完成招生投档、阅档、数据处理、计划调剂、打报告等具体工作。
6.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寄送及后续问题。
7.负责招生工作各项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财务报账,各类费用缴交,工作人员补贴等工作。
8.负责组织策划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收集和整理有关文字资料,联系各类广告媒体,做好各类招生广告的预订及发布工作,确保招生广告及时有效。
9.负责招生宣传单(海报、易拉宝、宣传册等)、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审核。加强与省内外各中学的联系,及时寄送招生简章、宣传手册等。
10.负责汇总招生咨询会,组织教职员工的招生咨询业务培训,安排具体人员参加省内外高招咨询会。
11.负责招生期间考生及家长的电话咨询及接待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录取相关遗留问题,解答考生及家长的有关疑问。
12.负责新生数据整理、生源分析及招生工作总结等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13.整理各省新生录取花名册,报教务处归档。
14.负责新生调档、新生未报到证明开具等工作。
15.做好与各部门交流沟通,招生期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根据各部门需要整理各类招生数据;根据各省市教育厅文件要求报送各类招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