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3-04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1-3-4 19:09:52

闽院团[2011]06号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紧密围绕学院党政和上级团委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五四”光荣传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经研究,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年3月—4月

二、评选对象

全院共青团员

三、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 公平公正 树立典型 宁缺毋滥

四、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1、优秀社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5、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五、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集体或个人。以2009—2010学年综合考评和表现为主,同时参考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成绩和表现。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健全,模范执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团支部工作规程》,团支部有战斗力、凝聚力;

2、团支委经民主选举产生,职责分明,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下达的任务,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出勤率达到95%以上;

4、支部活动内容丰富、扎实有效,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入选校级或院级团支部立项活动,且活动开展有序,成效良好;

5、积极参与假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6、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比例高;

7、考试通过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文明宿舍率、体育达标率等处于同学院同专业先进行列;

8、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9、团支部成员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佳绩,支部内无团员受到团内外各类违纪处分。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担任学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干部,热心社团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3、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努力培养自身的素质,学习成绩较好,无不及格科目;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热心于社团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社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

5、积极参加各种社团竞赛活动,是院级社团竞赛前三名获得者或校级以上社团竞赛获奖者。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未受过任何处分;

2、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3、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4、勤于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学院奖学金(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40%);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

6、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支持和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种素质拓展训练、竞赛活动,须为以下条件之一者:

(1)校院及其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2)院级各种竞赛前三名获得者或校级各种竞赛获奖者;

(3)发明创造受校院及其以上表彰者;

(4)校院各种竞赛的组织者;

(5)在工作上有突出贡献及表现的团员。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共青团的干部不少于半年;

2、有良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乐于奉献,敢于争先,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

3、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

4、在团员青年中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基础上评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是2009—2010学年学院一等以上(含)奖学金获得者或同年级同专业学习成绩第一名者;

2、在各类竞赛中,尤其是科技竞赛中出类拔萃,须为以下条件之一者:

(1) 院各类比赛前三名获得者或院级以上各种竞赛获奖者;

(2) 在院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

(3) 科研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鉴定达到省部级及其以上水平者。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符合以上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条件;

2、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的集体受过院级及其以上表彰的团干。

六、评选程序和名额

(一)各团支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召开团支部大会推荐本支部先进个人;如团支部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应向学院团委全面总结本支部的成绩和经验,并提供20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材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0—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须经由学院团委全委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每个系原则上推荐2个候选团支部。

(三)推荐的先进个人经所在团支部大会通过后,由本人填写审批表,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经学院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优秀社团干部为团员数的0.5%(由学生会社团部组织评定,各年级专业不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为团员数的3%,优秀共青团干部为团员数的1%(院级团学干部另行评定,不占各年级专业名额)。

(五)标兵必须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基础上产生,以各年级专业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辅导员负责考核,并在每个年级专业中确定初步候选人一名(团员人数超过150人的年级专业可确定初步候选人2名,2010级学生原则上不参评标兵),经辅导员同意后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之后列为正式候选人,由院党委进行审核,评出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各10名,获得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不再重复获得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六)拟推荐先进个人及“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

七、评选时间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0—2011学年“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请到学院团委网站(http://youth.mnkjxy.com/)下载,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应于4月3日前报送院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0—2011年度“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级**专业汇总表”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mnkjxytwzzb@yahoo.cn。

(二)评选工作于4月底结束,5月初召开“2011年五四表彰大会”。

八、表彰办法

(一)所有受表彰集体、个人,由院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奖励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二)先进集体与个人名单将在学院报及学院团委网站上公布表彰。

附件:

1. 2010—201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doc

2.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3. 2010—201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doc

4. 2010—2011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doc

5. 2010—201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审批表.doc

6. 2010—2011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审批表.doc

7. 2010—2011学年“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共青团 五四评优 通知

主送: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报送:学院领导

抄送:全体辅导员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团委 2011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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