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0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要求,我校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将“精准认定”作为“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目前,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的省教育厅十三五规划“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立项批准号:JAS15041)研究工作,已建立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为应用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精准认定

精准认定就是通过测评指标体系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再通过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分值,测评分值与评议分值作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认定政策兜底资助对象

政策兜底资助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家庭(含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子女、建档立卡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该类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兜底资助对象直接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需进一步量化测评。

(二)测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每学年开学初,系认定工作组组织学生填报《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根据学生填报信息对应测评指标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此部分可以通过APP完成,操作方式详见PPT)。

(三)评议学生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

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评议内容参考附件3)认真进行民主评议,计算得出学生的评议得分。系认定工作小组把学生的测评得分与评议得分及建议困难等级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四)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把名单的测评得分与评议得分进行累加,算出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进行分档,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下发各系。

(五)审核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系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初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对有异议的名单,应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要将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完成全国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导入

  各系完成《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院系核实确认名单》,于10月20日11:00前报送至邮箱(1728122831@qq.com)前需完成“开始检查”,直至检验通过。

(七)报送认定材料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确定后,各系应于11月1日前向学工部发展服务中心报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各系要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

附件:1. 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2. 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3.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4. 精准认定操作程序流程图

      5. 全国680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6.福建省2017年秋季学期本专科建档立卡等学生列表

                               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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