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兵役生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05 点击数:

各专业:

根据国家2013年出台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为做好我院2016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高度重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请各专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申请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要避免出现漏报现象。

二、报送对象

1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不含20169月入学的大一新生);

22016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3、往年漏报的应征入伍的在校生;(需附材料说明)

4、往年漏报的20139月以后应征入伍的毕业生;(需附材料说明)

52016年退役复学学生。

三、应征入伍的学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四、提交材料

1、在校生入伍学费代偿贷款代偿。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手写、复印无效;表格需经学院财务部审核缴费情况和是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签字盖章;经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方式和金额,并签字盖章;经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签字盖章;最后与其他材料一起寄回学校复核。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福建省外的建设银行卡需注明具体的开户银行名称。

2、应届、往届毕业生入伍学费代偿贷款代偿。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手写、复印无效;表格需经学院财务部审核缴费情况和是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签字盖章;经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方式和金额,并签字盖章;经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签字盖章;最后与其他材料一起寄回学校复核。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福建省外的建设银行卡需注明具体的开户银行名称。

3、退役学生学费资助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手写、复印无效;表格需经学院财务部审核缴费情况和是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签字盖章;经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方式和金额,并签字盖章;经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签字盖章;最后与其他材料一起交回学校复核。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福建省外的建设银行卡需注明具体的开户银行名称。

五、注意事项

1、银行信息(填写学生本人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信息)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具体的支行或分行名称;

2)开户银行账号:学生本人银行卡卡号;

3)开户人户名:学生本人;

4)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填表中对银行名称、还款账户账号及本金利息等无法确定的栏目一定要与经办银行联系后填写,并注明银行经办联系电话以备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校对。

2、应交学费不含住宿及书本费等。

3、上交材料时间:应在应征入伍学生领取入伍通知书一周内向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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